2012年4月30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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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23日星期一

告全体中国同胞书

《告全体中国同胞书》












一个“脑控”恶魔幽灵在中国大地上肆虐;一只“脑控”恶魔黑手在秘密伸向每个中国同胞的身心。这决不是天方夜谭,也不是危言耸听,而是活生生的政治现实。







高科技“脑控”特务技术措施手段的滥用,在中国,始于“文革”期间。林彪、四人帮一伙,以“审查”为名,对广大干部、群众任意密捕、密押,并且,使用这类秘密“脑控”特务技术手段,实施令人发指的人身酷刑折磨迫害和阴谋暗害,造成许多受害者致残、致疯、致死的巨大人权灾难!这个不争的事实,在中国的“知情人圈子”内,早就是一个“公开的秘密”。







如今,中国国家安全部门内“秘密机构”中一帮滥用“监控、密侦”特权的“脑控”犯罪团伙,他们无视宪法和法律“尊重和保障公民人权”的原则和规定,秉承林彪、四人帮那一套“抓思想犯”的所谓“理论”和罪恶做法,在全社会更为广泛的领域里,滥用这类高科技“脑控技术”特务措施手段,随心所欲地秘密监控、遥控公民的神经系统,对受害者的肉体和精神,实施着24小时不间断的、长期的秘密骚扰、酷刑折磨和阴谋暗害。他们的手段极其残忍歹毒、卑鄙无耻,是一帮丧尽天良的秘密法西斯迫害狂!







对于这一高科技“脑控技术”特务武器手段,国内、外众多新闻媒体,都曾进行过大量报道。值得一提的是,作为中国官方喉舌的新华社网站上的有关文章,以及中国中央电视台的有关视频报道,虽然仅显露了“冰山一角”端倪,但却无可置疑地证明这一高科技“脑控持术”特务武器手段,是确凿存在的事实。例如:







中国新华社网页的文字报道:







俄特殊武器能将人变成行尸走肉俄少将披露内幕



http://news.xinhuanet.com/mil/2007-08/25/content_6601142.htm







美军神秘武器披露:"脑控武器"已用于实战



http://news.xinhuanet.com/tech/2008-12/03/content_10450531.htm]











中国中央电视台视频报道:







揭秘美军暴强的脑控武器



http://www.tudou.com/programs/view/nQ4hLtlGOaI







中央电视台报道“脑控武器”



http://zh.netlog.com/njxzq88/blog/blogid=102072#blog











对于中国这帮“脑控”犯罪团伙犯下的秘密反人类罪行,全国成百上千的“脑控”受害者,不约而同地站出来,采用报案、上访、上书、写博客等各种方式,进行了大量的公开控诉揭露。并且,多次联名向中央领导人发信,进行了一系列的反对“脑控犯罪”的斗争行动。







(详见:http://www.mmmca.com/blog_u16348/index.html?skin=painteddesert;



http://user.s6.qzone.qq.com/623962269/main;



http://zh.netlog.com/njxzq88;



http://blog.163.com/njxzq_88/)







现在,《刑诉法修正案(草案)》,在增添的“技术侦查”一节中,以立法的形式,公开承认和认可,将这种早就在秘而不宣施行的“可以由特定人员实施秘密侦查”(注:在表决通过该“草案”时,被修改为“可以由有关人员藏匿其身份实施侦查”)公开法定化。并且,在模糊化的“措施种类”表述下,将这种“秘密侦查”所采用的,可以“诱使(唆使)他人犯罪”;“可能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发生重大人身危险方法”的高科技“脑控技术”特务措施手段,予以了事实上合法化。然而,却并没有对握有“密侦”特权的人,制订出相应的,切实有效的进行法律监管的细致条款规定,将“尊重和保障人权”真正落到实处。因而,这样的立法,实际上所起的真正作用,是在为滥用这种“监控、密侦”特权的人,可以恣意秘密侵犯公民人身隐私权利的犯罪行为进行保驾护航!其严重后果,必将给中国公民的人权保护带来灾难性的危机!







同胞们:危机当头,我们应当认清这一帮滥用“监控、密侦”特权的“脑控”犯罪团伙,秘密侵犯公民人权,实施“脑控”犯罪的确凿事实,再也不能蒙在鼓里,麻木不仁下去了!







这帮“脑控”犯罪团伙,他们把滥用高科技“脑控”特务技术措施手段,随心所欲地侵犯宪法赋予公民基本人权的罪恶行为,厚颜无耻地诡辩说是为了所谓 “打击犯罪” 、“保卫国家安全”?!这是彻头彻尾的欺骗!







众所周知,宪法作为一个国家的最高法和根本法,是人权的宣言书和保障书。中国宪法,以及在宪法原则指导下制订的各种法律,其宗旨是:“保障人民民主权利”、“保障公民人权”。并且,为保障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这些“民主权利”和基本人权,提供一个安全的环境(即使是涉嫌违法的人也享有相关法律规定的基本人权)。而“打击犯罪”、“保卫国家安全”的目的,是完全为了实施和维护宪法、法律这一宗旨服务的。







高尚的目的,根本不需要使用卑鄙残忍的特务恐怖技术手段去达成。“手段”的卑鄙,证明“目的”的卑鄙!







很显然,把滥用“监控、密侦”特权,使用高科技“脑控技术”特务措施手段,肆无忌惮地秘密侵犯公民人身权、隐私权和各项“民主权利”—— 这种本身就是粗暴践踏宪法和法律“尊重和保障人权”规定的秘密犯罪行为,掩饰诡辩是什么为了“打击犯罪”的所谓“理论”;或者,把“打击犯罪”,置于与宪法和法律“保障人民民主权利”、“保障公民人权”的宗旨,相等量齐观、等同并重的所谓“理论”,其无论是出自何方“圣神”之口,都是不折不扣的本末倒置、自欺欺人的荒谬“理论”!







同胞们:我们应当擦亮眼睛、明辨是非,再也不能被这种本末倒置、自欺欺人的荒谬“理论”忽悠下去了!







许多同胞由于不了解这种高科技“脑控技术”,不知晓滥用这种秘密特务技术措施手段进行“脑控”犯罪的内幕而心存疑惑。一些政府部门,乃至公开的司法部门人士,出于对滥用“监控、密侦”特权的人,手中握有至高权力的畏惧,害怕“引火烧身”,不敢过问。而新闻媒体、律师,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则担心自己的“职业风险”,对此也噤若寒蝉。







然而,在“密侦”法定化,在高科技“脑控技术”特务密侦措施手段予以了事实上合法化,并且,在对握有“密侦”特权的人没有切实有效的法律监管情况下,如果人们对于这帮“脑控”犯罪团伙的罪恶行为,仅仅只顾及自危,而不愿也不敢去进行坚决抗争的话,那么,今天你可能不是这帮“脑控”犯罪团伙的受害者,而明天你就可能是受害者!每一个中国同胞都可能随时随地成为受害者!







正如在1945年,德国牧师马丁·尼穆勒在波士顿的一块纪念碑上铭刻的一段文字所述:







“刚开始纳粹来抓共产党人,我没有站出来说话,因为我不是共产党员;接着他们又来抓天主教徒,我没有出来说话,因为我不是天主教徒;后来他们来抓犹太人,我仍然保持沉默,因为我不是犹太人。最后当他们来抓我的时候,已经没人能站出来为我说话了”。







同胞们:我们应当勇敢地站出来说话,再也不能在这帮“脑控”犯罪团伙面前保持沉默,袖手旁观下去了!要知道,下一个受害者可能就是你自己!







这种可以“诱使(唆使)他人犯罪”;“可能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发生重大人身危险方法”的高科技“脑控技术”特务密侦措施手段,能够恣意窃取你的思想隐私,骚扰你的思想和精神状态。并且,还能以极其残忍无耻的技术手段,日夜全天候地制造你身体内各个部位,出现并非是人自身生理病症的痛苦。如:针刺、电击、灼烫样的剧痛;发热、发冷或奇痒;极度难受;大、小便失禁;心律、血压失常;眩晕、呕吐、颤抖、腹泻;极度性难受、性冲动;长时间无法正常睡眠等种种异常“病症”现象。甚至,可以人为制造出“绝症、怪病”。这除了造成受害者遭到巨大的精神和人身伤害,而无法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外,还误导受害者以为是自己“患病”的假象,使得不知情的受害者,频频奔波于“治疗”,并为此耗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和金钱支出,由此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







同胞们:我们应当认真分析,仔细判断自己身体上出现的各种“怪异痛苦”现象,究竟是自己的生理病症?还是遭到了这帮“脑控”犯罪团伙的秘密遥控骚扰、酷刑折磨痛苦?决不能在他们的误导下自误,去做“被强盗抢劫了,还在帮强盗数钱”,并替他们的罪恶“埋单”的傻事!







这帮“脑控”犯罪团伙,凭借着手中握有至高特权有恃无恐。他们以为滥用这种高度机密的高科技“脑控技术”特务措施手段,随心所欲地监控、遥控人们的神经系统,对受害者的肉体和精神,实施丧心病狂的秘密骚扰、酷刑折磨和阴谋暗害的犯罪活动鲜为人知,受害者又难以查证,就可以无法无天、气焰嚣张、为所欲为。然而,他们的所作所为,完全是违反世界各国政府恪守的联合国《人权宣言》等有关维护人类民主权利规定,完全是违反中国宪法和法律“尊重和保障人权”规定的反人类罪行!他们滥用极其残忍无耻的“脑控”特务技术措施,秘密侵犯公民人权的罪恶行为,赤裸裸地表明他们是一伙反人类的人民公敌,是一群见不得真理,见不得法律,见不得人的魑魅魍魉!正义、真理、法律站在人民一边,他们貌似强大,实质却虚弱得很!我们完全有理由藐视、鄙视他们!







世界必定走向光明,中国必定走向民主、自由、人权、公正、法治时代。历史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他们的反人类罪恶,可以得逞一时,但决不能永远猖獗!历史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一切逆历史潮流而动的人,一切侵犯、践踏人民民主权利和公民人权的人都决不会有好下场!







同胞们:我们应当挺身而出,坚决进行针锋相对的斗争。邪不压正!我们决不能被他们罪恶的秘密“脑控”犯罪手段和嚣张气焰所吓倒!







我们与这帮“脑控”犯罪团伙斗争,是一场捍卫宪法和法律尊严,捍卫公民基本人权的正义斗争。我们不仅要看清他们是一群色厉内荏的“纸老虎”本质。而且,还要看到他们是一群货真价实的“真老虎”,是一伙吃人不吐骨头的秘密“脑控”恶魔。因此,在这场殊死搏斗中,我们既要在战略上藐视他们,又要在战术上重视他们。既要敢于斗争,又要善于斗争。我们的方针是:第一不怕,第二反对,第三坚决进行针锋相对的揭露斗争。我们应当遵循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公民的各项民主权利,合情、合理、合法地充分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社会和人脉资源,通过各种渠道,向能够真正监管他们的中共中央领导人进行揭露控诉。更为重要的是,无论同胞们身居何处、何地,都应根据自己的资源优势和影响力,采用各种方式,广泛深入地向全人类、全社会各界人士揭露他们的秘密罪恶真面目,以此来震动全人类、全社会,造成全体中国同胞口诛笔伐,群起而攻之的声势,将这帮“脑控”犯罪团伙的反人类罪行,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置于“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境地!人民大众觉醒之时,就是这帮秘密“脑控”罪犯灭顶之日!我们的事业是正义的,而正义的事业是一定会胜利的!







庆父不死,鲁难未已。“脑控”犯罪不除,民无宁日!







全体中国同胞们:面对着这帮穷凶极恶的人民公敌,面临着灾难性的人权危机,我们应当猛醒了!龙的传人铁骨铮铮,顶天立地;中华儿女昂首挺胸,勇往直前。让我们紧急行动起来,丢掉幻想,同仇敌忾,“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勇敢地投入到这场捍卫宪法、法律尊严,捍卫公民基本人权,反对“脑控”犯罪的正义斗争行列中来!为了遭到这帮秘密“脑控”罪犯荼毒而无辜死去的冤魂;为了正在受害和将要受害的同胞;为了我们的子孙后代永远不再受此秘密荼毒;为了建设一个社会主义的法治国家,让我们发扬不怕压、不怕吓、不畏难、不信邪的大无畏斗争精神,凝聚在“义勇军进行曲”的雄壮歌声下,挥舞起正义之剑,刺向这帮罪大恶极的秘密“脑控”犯罪团伙,向他们发起更加针锋相对的猛烈冲锋!冒着这帮人民公敌的“炮火”,前进!







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



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



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



每个人被迫着发出最后的吼声。



起来!起来!起来!



我们万众一心,



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



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



前进!前进、进!











中国“脑控”受害者2012-04-18



2012年4月14日星期六

天上及地面的光学辐射设备(中国人秘密害人的武器之一)


这可能是卫星或无人机,前者和其类似,只是功率小,只是在室内,可以穿过数层墙壁及树木对人进行造病攻击。世界不愿得病受其暗地攻击的人都要注意天上地面这些人工造病的混蛋。
世界上有许多不明不白的死因都有可能是这些暗杀手干的,尤为一些有受害历史的人更要小心。

受到卫星及高科技武器迫害的中国受害人照片







满清对人们的酷刑



































在现在的共产国家中,人们不仅要劳动,还要遭受这种非人的待遇,共产地皮流氓卫星及舵天集团就是如此来迫害它们的人民,利用高科技来愚弄毒害中国人,人们过着猪牛马一样的生活,异常悲惨,用电磁,激光器,声波武器等秘密武器,雇用地皮等社会渣子对人们施于酷刑,恶毒之极,手段就像当像的纳粹法西斯及中国满清政府一样野蛮凶狠。

2012年4月13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