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23日星期一
告全体中国同胞书
《告全体中国同胞书》
一个“脑控”恶魔幽灵在中国大地上肆虐;一只“脑控”恶魔黑手在秘密伸向每个中国同胞的身心。这决不是天方夜谭,也不是危言耸听,而是活生生的政治现实。
高科技“脑控”特务技术措施手段的滥用,在中国,始于“文革”期间。林彪、四人帮一伙,以“审查”为名,对广大干部、群众任意密捕、密押,并且,使用这类秘密“脑控”特务技术手段,实施令人发指的人身酷刑折磨迫害和阴谋暗害,造成许多受害者致残、致疯、致死的巨大人权灾难!这个不争的事实,在中国的“知情人圈子”内,早就是一个“公开的秘密”。
如今,中国国家安全部门内“秘密机构”中一帮滥用“监控、密侦”特权的“脑控”犯罪团伙,他们无视宪法和法律“尊重和保障公民人权”的原则和规定,秉承林彪、四人帮那一套“抓思想犯”的所谓“理论”和罪恶做法,在全社会更为广泛的领域里,滥用这类高科技“脑控技术”特务措施手段,随心所欲地秘密监控、遥控公民的神经系统,对受害者的肉体和精神,实施着24小时不间断的、长期的秘密骚扰、酷刑折磨和阴谋暗害。他们的手段极其残忍歹毒、卑鄙无耻,是一帮丧尽天良的秘密法西斯迫害狂!
对于这一高科技“脑控技术”特务武器手段,国内、外众多新闻媒体,都曾进行过大量报道。值得一提的是,作为中国官方喉舌的新华社网站上的有关文章,以及中国中央电视台的有关视频报道,虽然仅显露了“冰山一角”端倪,但却无可置疑地证明这一高科技“脑控持术”特务武器手段,是确凿存在的事实。例如:
中国新华社网页的文字报道:
俄特殊武器能将人变成行尸走肉俄少将披露内幕
http://news.xinhuanet.com/mil/2007-08/25/content_6601142.htm
美军神秘武器披露:"脑控武器"已用于实战
http://news.xinhuanet.com/tech/2008-12/03/content_10450531.htm]
中国中央电视台视频报道:
揭秘美军暴强的脑控武器
http://www.tudou.com/programs/view/nQ4hLtlGOaI
中央电视台报道“脑控武器”
http://zh.netlog.com/njxzq88/blog/blogid=102072#blog
对于中国这帮“脑控”犯罪团伙犯下的秘密反人类罪行,全国成百上千的“脑控”受害者,不约而同地站出来,采用报案、上访、上书、写博客等各种方式,进行了大量的公开控诉揭露。并且,多次联名向中央领导人发信,进行了一系列的反对“脑控犯罪”的斗争行动。
(详见:http://www.mmmca.com/blog_u16348/index.html?skin=painteddesert;
http://user.s6.qzone.qq.com/623962269/main;
http://zh.netlog.com/njxzq88;
http://blog.163.com/njxzq_88/)
现在,《刑诉法修正案(草案)》,在增添的“技术侦查”一节中,以立法的形式,公开承认和认可,将这种早就在秘而不宣施行的“可以由特定人员实施秘密侦查”(注:在表决通过该“草案”时,被修改为“可以由有关人员藏匿其身份实施侦查”)公开法定化。并且,在模糊化的“措施种类”表述下,将这种“秘密侦查”所采用的,可以“诱使(唆使)他人犯罪”;“可能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发生重大人身危险方法”的高科技“脑控技术”特务措施手段,予以了事实上合法化。然而,却并没有对握有“密侦”特权的人,制订出相应的,切实有效的进行法律监管的细致条款规定,将“尊重和保障人权”真正落到实处。因而,这样的立法,实际上所起的真正作用,是在为滥用这种“监控、密侦”特权的人,可以恣意秘密侵犯公民人身隐私权利的犯罪行为进行保驾护航!其严重后果,必将给中国公民的人权保护带来灾难性的危机!
同胞们:危机当头,我们应当认清这一帮滥用“监控、密侦”特权的“脑控”犯罪团伙,秘密侵犯公民人权,实施“脑控”犯罪的确凿事实,再也不能蒙在鼓里,麻木不仁下去了!
这帮“脑控”犯罪团伙,他们把滥用高科技“脑控”特务技术措施手段,随心所欲地侵犯宪法赋予公民基本人权的罪恶行为,厚颜无耻地诡辩说是为了所谓 “打击犯罪” 、“保卫国家安全”?!这是彻头彻尾的欺骗!
众所周知,宪法作为一个国家的最高法和根本法,是人权的宣言书和保障书。中国宪法,以及在宪法原则指导下制订的各种法律,其宗旨是:“保障人民民主权利”、“保障公民人权”。并且,为保障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这些“民主权利”和基本人权,提供一个安全的环境(即使是涉嫌违法的人也享有相关法律规定的基本人权)。而“打击犯罪”、“保卫国家安全”的目的,是完全为了实施和维护宪法、法律这一宗旨服务的。
高尚的目的,根本不需要使用卑鄙残忍的特务恐怖技术手段去达成。“手段”的卑鄙,证明“目的”的卑鄙!
很显然,把滥用“监控、密侦”特权,使用高科技“脑控技术”特务措施手段,肆无忌惮地秘密侵犯公民人身权、隐私权和各项“民主权利”—— 这种本身就是粗暴践踏宪法和法律“尊重和保障人权”规定的秘密犯罪行为,掩饰诡辩是什么为了“打击犯罪”的所谓“理论”;或者,把“打击犯罪”,置于与宪法和法律“保障人民民主权利”、“保障公民人权”的宗旨,相等量齐观、等同并重的所谓“理论”,其无论是出自何方“圣神”之口,都是不折不扣的本末倒置、自欺欺人的荒谬“理论”!
同胞们:我们应当擦亮眼睛、明辨是非,再也不能被这种本末倒置、自欺欺人的荒谬“理论”忽悠下去了!
许多同胞由于不了解这种高科技“脑控技术”,不知晓滥用这种秘密特务技术措施手段进行“脑控”犯罪的内幕而心存疑惑。一些政府部门,乃至公开的司法部门人士,出于对滥用“监控、密侦”特权的人,手中握有至高权力的畏惧,害怕“引火烧身”,不敢过问。而新闻媒体、律师,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则担心自己的“职业风险”,对此也噤若寒蝉。
然而,在“密侦”法定化,在高科技“脑控技术”特务密侦措施手段予以了事实上合法化,并且,在对握有“密侦”特权的人没有切实有效的法律监管情况下,如果人们对于这帮“脑控”犯罪团伙的罪恶行为,仅仅只顾及自危,而不愿也不敢去进行坚决抗争的话,那么,今天你可能不是这帮“脑控”犯罪团伙的受害者,而明天你就可能是受害者!每一个中国同胞都可能随时随地成为受害者!
正如在1945年,德国牧师马丁·尼穆勒在波士顿的一块纪念碑上铭刻的一段文字所述:
“刚开始纳粹来抓共产党人,我没有站出来说话,因为我不是共产党员;接着他们又来抓天主教徒,我没有出来说话,因为我不是天主教徒;后来他们来抓犹太人,我仍然保持沉默,因为我不是犹太人。最后当他们来抓我的时候,已经没人能站出来为我说话了”。
同胞们:我们应当勇敢地站出来说话,再也不能在这帮“脑控”犯罪团伙面前保持沉默,袖手旁观下去了!要知道,下一个受害者可能就是你自己!
这种可以“诱使(唆使)他人犯罪”;“可能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发生重大人身危险方法”的高科技“脑控技术”特务密侦措施手段,能够恣意窃取你的思想隐私,骚扰你的思想和精神状态。并且,还能以极其残忍无耻的技术手段,日夜全天候地制造你身体内各个部位,出现并非是人自身生理病症的痛苦。如:针刺、电击、灼烫样的剧痛;发热、发冷或奇痒;极度难受;大、小便失禁;心律、血压失常;眩晕、呕吐、颤抖、腹泻;极度性难受、性冲动;长时间无法正常睡眠等种种异常“病症”现象。甚至,可以人为制造出“绝症、怪病”。这除了造成受害者遭到巨大的精神和人身伤害,而无法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外,还误导受害者以为是自己“患病”的假象,使得不知情的受害者,频频奔波于“治疗”,并为此耗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和金钱支出,由此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
同胞们:我们应当认真分析,仔细判断自己身体上出现的各种“怪异痛苦”现象,究竟是自己的生理病症?还是遭到了这帮“脑控”犯罪团伙的秘密遥控骚扰、酷刑折磨痛苦?决不能在他们的误导下自误,去做“被强盗抢劫了,还在帮强盗数钱”,并替他们的罪恶“埋单”的傻事!
这帮“脑控”犯罪团伙,凭借着手中握有至高特权有恃无恐。他们以为滥用这种高度机密的高科技“脑控技术”特务措施手段,随心所欲地监控、遥控人们的神经系统,对受害者的肉体和精神,实施丧心病狂的秘密骚扰、酷刑折磨和阴谋暗害的犯罪活动鲜为人知,受害者又难以查证,就可以无法无天、气焰嚣张、为所欲为。然而,他们的所作所为,完全是违反世界各国政府恪守的联合国《人权宣言》等有关维护人类民主权利规定,完全是违反中国宪法和法律“尊重和保障人权”规定的反人类罪行!他们滥用极其残忍无耻的“脑控”特务技术措施,秘密侵犯公民人权的罪恶行为,赤裸裸地表明他们是一伙反人类的人民公敌,是一群见不得真理,见不得法律,见不得人的魑魅魍魉!正义、真理、法律站在人民一边,他们貌似强大,实质却虚弱得很!我们完全有理由藐视、鄙视他们!
世界必定走向光明,中国必定走向民主、自由、人权、公正、法治时代。历史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他们的反人类罪恶,可以得逞一时,但决不能永远猖獗!历史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一切逆历史潮流而动的人,一切侵犯、践踏人民民主权利和公民人权的人都决不会有好下场!
同胞们:我们应当挺身而出,坚决进行针锋相对的斗争。邪不压正!我们决不能被他们罪恶的秘密“脑控”犯罪手段和嚣张气焰所吓倒!
我们与这帮“脑控”犯罪团伙斗争,是一场捍卫宪法和法律尊严,捍卫公民基本人权的正义斗争。我们不仅要看清他们是一群色厉内荏的“纸老虎”本质。而且,还要看到他们是一群货真价实的“真老虎”,是一伙吃人不吐骨头的秘密“脑控”恶魔。因此,在这场殊死搏斗中,我们既要在战略上藐视他们,又要在战术上重视他们。既要敢于斗争,又要善于斗争。我们的方针是:第一不怕,第二反对,第三坚决进行针锋相对的揭露斗争。我们应当遵循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公民的各项民主权利,合情、合理、合法地充分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社会和人脉资源,通过各种渠道,向能够真正监管他们的中共中央领导人进行揭露控诉。更为重要的是,无论同胞们身居何处、何地,都应根据自己的资源优势和影响力,采用各种方式,广泛深入地向全人类、全社会各界人士揭露他们的秘密罪恶真面目,以此来震动全人类、全社会,造成全体中国同胞口诛笔伐,群起而攻之的声势,将这帮“脑控”犯罪团伙的反人类罪行,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置于“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境地!人民大众觉醒之时,就是这帮秘密“脑控”罪犯灭顶之日!我们的事业是正义的,而正义的事业是一定会胜利的!
庆父不死,鲁难未已。“脑控”犯罪不除,民无宁日!
全体中国同胞们:面对着这帮穷凶极恶的人民公敌,面临着灾难性的人权危机,我们应当猛醒了!龙的传人铁骨铮铮,顶天立地;中华儿女昂首挺胸,勇往直前。让我们紧急行动起来,丢掉幻想,同仇敌忾,“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勇敢地投入到这场捍卫宪法、法律尊严,捍卫公民基本人权,反对“脑控”犯罪的正义斗争行列中来!为了遭到这帮秘密“脑控”罪犯荼毒而无辜死去的冤魂;为了正在受害和将要受害的同胞;为了我们的子孙后代永远不再受此秘密荼毒;为了建设一个社会主义的法治国家,让我们发扬不怕压、不怕吓、不畏难、不信邪的大无畏斗争精神,凝聚在“义勇军进行曲”的雄壮歌声下,挥舞起正义之剑,刺向这帮罪大恶极的秘密“脑控”犯罪团伙,向他们发起更加针锋相对的猛烈冲锋!冒着这帮人民公敌的“炮火”,前进!
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
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
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
每个人被迫着发出最后的吼声。
起来!起来!起来!
我们万众一心,
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
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
前进!前进、进!
中国“脑控”受害者2012-04-18
一个“脑控”恶魔幽灵在中国大地上肆虐;一只“脑控”恶魔黑手在秘密伸向每个中国同胞的身心。这决不是天方夜谭,也不是危言耸听,而是活生生的政治现实。
高科技“脑控”特务技术措施手段的滥用,在中国,始于“文革”期间。林彪、四人帮一伙,以“审查”为名,对广大干部、群众任意密捕、密押,并且,使用这类秘密“脑控”特务技术手段,实施令人发指的人身酷刑折磨迫害和阴谋暗害,造成许多受害者致残、致疯、致死的巨大人权灾难!这个不争的事实,在中国的“知情人圈子”内,早就是一个“公开的秘密”。
如今,中国国家安全部门内“秘密机构”中一帮滥用“监控、密侦”特权的“脑控”犯罪团伙,他们无视宪法和法律“尊重和保障公民人权”的原则和规定,秉承林彪、四人帮那一套“抓思想犯”的所谓“理论”和罪恶做法,在全社会更为广泛的领域里,滥用这类高科技“脑控技术”特务措施手段,随心所欲地秘密监控、遥控公民的神经系统,对受害者的肉体和精神,实施着24小时不间断的、长期的秘密骚扰、酷刑折磨和阴谋暗害。他们的手段极其残忍歹毒、卑鄙无耻,是一帮丧尽天良的秘密法西斯迫害狂!
对于这一高科技“脑控技术”特务武器手段,国内、外众多新闻媒体,都曾进行过大量报道。值得一提的是,作为中国官方喉舌的新华社网站上的有关文章,以及中国中央电视台的有关视频报道,虽然仅显露了“冰山一角”端倪,但却无可置疑地证明这一高科技“脑控持术”特务武器手段,是确凿存在的事实。例如:
中国新华社网页的文字报道:
俄特殊武器能将人变成行尸走肉俄少将披露内幕
http://news.xinhuanet.com/mil/2007-08/25/content_6601142.htm
美军神秘武器披露:"脑控武器"已用于实战
http://news.xinhuanet.com/tech/2008-12/03/content_10450531.htm]
中国中央电视台视频报道:
揭秘美军暴强的脑控武器
http://www.tudou.com/programs/view/nQ4hLtlGOaI
中央电视台报道“脑控武器”
http://zh.netlog.com/njxzq88/blog/blogid=102072#blog
对于中国这帮“脑控”犯罪团伙犯下的秘密反人类罪行,全国成百上千的“脑控”受害者,不约而同地站出来,采用报案、上访、上书、写博客等各种方式,进行了大量的公开控诉揭露。并且,多次联名向中央领导人发信,进行了一系列的反对“脑控犯罪”的斗争行动。
(详见:http://www.mmmca.com/blog_u16348/index.html?skin=painteddesert;
http://user.s6.qzone.qq.com/623962269/main;
http://zh.netlog.com/njxzq88;
http://blog.163.com/njxzq_88/)
现在,《刑诉法修正案(草案)》,在增添的“技术侦查”一节中,以立法的形式,公开承认和认可,将这种早就在秘而不宣施行的“可以由特定人员实施秘密侦查”(注:在表决通过该“草案”时,被修改为“可以由有关人员藏匿其身份实施侦查”)公开法定化。并且,在模糊化的“措施种类”表述下,将这种“秘密侦查”所采用的,可以“诱使(唆使)他人犯罪”;“可能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发生重大人身危险方法”的高科技“脑控技术”特务措施手段,予以了事实上合法化。然而,却并没有对握有“密侦”特权的人,制订出相应的,切实有效的进行法律监管的细致条款规定,将“尊重和保障人权”真正落到实处。因而,这样的立法,实际上所起的真正作用,是在为滥用这种“监控、密侦”特权的人,可以恣意秘密侵犯公民人身隐私权利的犯罪行为进行保驾护航!其严重后果,必将给中国公民的人权保护带来灾难性的危机!
同胞们:危机当头,我们应当认清这一帮滥用“监控、密侦”特权的“脑控”犯罪团伙,秘密侵犯公民人权,实施“脑控”犯罪的确凿事实,再也不能蒙在鼓里,麻木不仁下去了!
这帮“脑控”犯罪团伙,他们把滥用高科技“脑控”特务技术措施手段,随心所欲地侵犯宪法赋予公民基本人权的罪恶行为,厚颜无耻地诡辩说是为了所谓 “打击犯罪” 、“保卫国家安全”?!这是彻头彻尾的欺骗!
众所周知,宪法作为一个国家的最高法和根本法,是人权的宣言书和保障书。中国宪法,以及在宪法原则指导下制订的各种法律,其宗旨是:“保障人民民主权利”、“保障公民人权”。并且,为保障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这些“民主权利”和基本人权,提供一个安全的环境(即使是涉嫌违法的人也享有相关法律规定的基本人权)。而“打击犯罪”、“保卫国家安全”的目的,是完全为了实施和维护宪法、法律这一宗旨服务的。
高尚的目的,根本不需要使用卑鄙残忍的特务恐怖技术手段去达成。“手段”的卑鄙,证明“目的”的卑鄙!
很显然,把滥用“监控、密侦”特权,使用高科技“脑控技术”特务措施手段,肆无忌惮地秘密侵犯公民人身权、隐私权和各项“民主权利”—— 这种本身就是粗暴践踏宪法和法律“尊重和保障人权”规定的秘密犯罪行为,掩饰诡辩是什么为了“打击犯罪”的所谓“理论”;或者,把“打击犯罪”,置于与宪法和法律“保障人民民主权利”、“保障公民人权”的宗旨,相等量齐观、等同并重的所谓“理论”,其无论是出自何方“圣神”之口,都是不折不扣的本末倒置、自欺欺人的荒谬“理论”!
同胞们:我们应当擦亮眼睛、明辨是非,再也不能被这种本末倒置、自欺欺人的荒谬“理论”忽悠下去了!
许多同胞由于不了解这种高科技“脑控技术”,不知晓滥用这种秘密特务技术措施手段进行“脑控”犯罪的内幕而心存疑惑。一些政府部门,乃至公开的司法部门人士,出于对滥用“监控、密侦”特权的人,手中握有至高权力的畏惧,害怕“引火烧身”,不敢过问。而新闻媒体、律师,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则担心自己的“职业风险”,对此也噤若寒蝉。
然而,在“密侦”法定化,在高科技“脑控技术”特务密侦措施手段予以了事实上合法化,并且,在对握有“密侦”特权的人没有切实有效的法律监管情况下,如果人们对于这帮“脑控”犯罪团伙的罪恶行为,仅仅只顾及自危,而不愿也不敢去进行坚决抗争的话,那么,今天你可能不是这帮“脑控”犯罪团伙的受害者,而明天你就可能是受害者!每一个中国同胞都可能随时随地成为受害者!
正如在1945年,德国牧师马丁·尼穆勒在波士顿的一块纪念碑上铭刻的一段文字所述:
“刚开始纳粹来抓共产党人,我没有站出来说话,因为我不是共产党员;接着他们又来抓天主教徒,我没有出来说话,因为我不是天主教徒;后来他们来抓犹太人,我仍然保持沉默,因为我不是犹太人。最后当他们来抓我的时候,已经没人能站出来为我说话了”。
同胞们:我们应当勇敢地站出来说话,再也不能在这帮“脑控”犯罪团伙面前保持沉默,袖手旁观下去了!要知道,下一个受害者可能就是你自己!
这种可以“诱使(唆使)他人犯罪”;“可能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发生重大人身危险方法”的高科技“脑控技术”特务密侦措施手段,能够恣意窃取你的思想隐私,骚扰你的思想和精神状态。并且,还能以极其残忍无耻的技术手段,日夜全天候地制造你身体内各个部位,出现并非是人自身生理病症的痛苦。如:针刺、电击、灼烫样的剧痛;发热、发冷或奇痒;极度难受;大、小便失禁;心律、血压失常;眩晕、呕吐、颤抖、腹泻;极度性难受、性冲动;长时间无法正常睡眠等种种异常“病症”现象。甚至,可以人为制造出“绝症、怪病”。这除了造成受害者遭到巨大的精神和人身伤害,而无法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外,还误导受害者以为是自己“患病”的假象,使得不知情的受害者,频频奔波于“治疗”,并为此耗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和金钱支出,由此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
同胞们:我们应当认真分析,仔细判断自己身体上出现的各种“怪异痛苦”现象,究竟是自己的生理病症?还是遭到了这帮“脑控”犯罪团伙的秘密遥控骚扰、酷刑折磨痛苦?决不能在他们的误导下自误,去做“被强盗抢劫了,还在帮强盗数钱”,并替他们的罪恶“埋单”的傻事!
这帮“脑控”犯罪团伙,凭借着手中握有至高特权有恃无恐。他们以为滥用这种高度机密的高科技“脑控技术”特务措施手段,随心所欲地监控、遥控人们的神经系统,对受害者的肉体和精神,实施丧心病狂的秘密骚扰、酷刑折磨和阴谋暗害的犯罪活动鲜为人知,受害者又难以查证,就可以无法无天、气焰嚣张、为所欲为。然而,他们的所作所为,完全是违反世界各国政府恪守的联合国《人权宣言》等有关维护人类民主权利规定,完全是违反中国宪法和法律“尊重和保障人权”规定的反人类罪行!他们滥用极其残忍无耻的“脑控”特务技术措施,秘密侵犯公民人权的罪恶行为,赤裸裸地表明他们是一伙反人类的人民公敌,是一群见不得真理,见不得法律,见不得人的魑魅魍魉!正义、真理、法律站在人民一边,他们貌似强大,实质却虚弱得很!我们完全有理由藐视、鄙视他们!
世界必定走向光明,中国必定走向民主、自由、人权、公正、法治时代。历史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他们的反人类罪恶,可以得逞一时,但决不能永远猖獗!历史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一切逆历史潮流而动的人,一切侵犯、践踏人民民主权利和公民人权的人都决不会有好下场!
同胞们:我们应当挺身而出,坚决进行针锋相对的斗争。邪不压正!我们决不能被他们罪恶的秘密“脑控”犯罪手段和嚣张气焰所吓倒!
我们与这帮“脑控”犯罪团伙斗争,是一场捍卫宪法和法律尊严,捍卫公民基本人权的正义斗争。我们不仅要看清他们是一群色厉内荏的“纸老虎”本质。而且,还要看到他们是一群货真价实的“真老虎”,是一伙吃人不吐骨头的秘密“脑控”恶魔。因此,在这场殊死搏斗中,我们既要在战略上藐视他们,又要在战术上重视他们。既要敢于斗争,又要善于斗争。我们的方针是:第一不怕,第二反对,第三坚决进行针锋相对的揭露斗争。我们应当遵循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公民的各项民主权利,合情、合理、合法地充分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社会和人脉资源,通过各种渠道,向能够真正监管他们的中共中央领导人进行揭露控诉。更为重要的是,无论同胞们身居何处、何地,都应根据自己的资源优势和影响力,采用各种方式,广泛深入地向全人类、全社会各界人士揭露他们的秘密罪恶真面目,以此来震动全人类、全社会,造成全体中国同胞口诛笔伐,群起而攻之的声势,将这帮“脑控”犯罪团伙的反人类罪行,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置于“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境地!人民大众觉醒之时,就是这帮秘密“脑控”罪犯灭顶之日!我们的事业是正义的,而正义的事业是一定会胜利的!
庆父不死,鲁难未已。“脑控”犯罪不除,民无宁日!
全体中国同胞们:面对着这帮穷凶极恶的人民公敌,面临着灾难性的人权危机,我们应当猛醒了!龙的传人铁骨铮铮,顶天立地;中华儿女昂首挺胸,勇往直前。让我们紧急行动起来,丢掉幻想,同仇敌忾,“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勇敢地投入到这场捍卫宪法、法律尊严,捍卫公民基本人权,反对“脑控”犯罪的正义斗争行列中来!为了遭到这帮秘密“脑控”罪犯荼毒而无辜死去的冤魂;为了正在受害和将要受害的同胞;为了我们的子孙后代永远不再受此秘密荼毒;为了建设一个社会主义的法治国家,让我们发扬不怕压、不怕吓、不畏难、不信邪的大无畏斗争精神,凝聚在“义勇军进行曲”的雄壮歌声下,挥舞起正义之剑,刺向这帮罪大恶极的秘密“脑控”犯罪团伙,向他们发起更加针锋相对的猛烈冲锋!冒着这帮人民公敌的“炮火”,前进!
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
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
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
每个人被迫着发出最后的吼声。
起来!起来!起来!
我们万众一心,
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
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
前进!前进、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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